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中国农村居民全年人均纯收入5919元,实际增长10.9%;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实际增长7.8%。这是1998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首次超过城镇居民。政府调控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看来已经收到一定效果,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较快。除农民增收外,不少地区还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养老金标准,拉升了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增幅。
无论是统计数字,还是笔者在实际调查中所见所闻都可以证明,在最近几年中,农村居民特别是中西部原来比较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收入和生活状况,确实有所改善。农业税的取消,粮食直补和农田保护费用的发放,新农合和九年义务教育的推进,都使得农民的经济和生活状况得到改善。一些地区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也使农民直接得到好处。这些都是不容否认的。
同时也要看到,这些进展和变化有着相当大的局限。在2010年,笔者曾经提出过一个概念,叫做“狭小空间中的有限腾挪”,即前述变化主要是通过政府的再分配来实现的,而市场初次分配对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很有限。虽然政府的再分配是调节社会中利益关系的重要方式,但政府所使用的资源仍然要来自于社会。因此,近些年来在某些贫困群体的状况有所改善的同时,中产阶层的税费负担在不断加重,由此形成新的社会矛盾。这说明,在整个社会的利益关系得到有效调整之前,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能够解决的问题是有限的。
更重要的是,尽管有上述的进展,但就整个社会来说,利益关系的基本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这应当是当前的一个共识。
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当前中国利益关系的失衡,并不仅仅是通常所说的收入分配所致,财富变动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包括收入和财富两部分的贫富格局概念,要比收入差距概念更能准确分析当下要讨论的问题,尽管具体数据的准确性可能要打一些折扣。
具体地说,分析中国今天的贫富格局,至少要考虑到:我们究竟创造了多少财富,这些财富是怎么分的?我们有多少存量的公共财富,其价值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动,有多少变成了个人的?在个人已有的存量财富中,其增值的情况如何?财富在群体间或个人间是如何转移的?只有弄清楚这些不无隐秘的具体环节,才能真正理解中国目前的贫富格局。
劳动报酬份额低走
一国财富的国内分配主要在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之间进行。
据有关部门的数据,近些年企业营业盈余所占比例明显上升,这可能与人们的感觉不一样,因为一般企业的盈利状况变化并不大。其中可能的原因之一,是近些年来国有垄断企业的利润大大增加。财政部日前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一倍。
更为重要的是,国家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快速增长,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83080亿元,比上年增长21.3%。
2002年之前,中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基本在50%以上,2003年下降到49.6%,2007年进一步下降到39.7%。劳动者拿到的这一块,还有相当部分是垄断部门的职工拿走的。一个有关说法是中国的行业收入差距达到15倍。
灰色收入问题也值得注意。中国改革基金会研究员王小鲁等人的研究表明,2008年中国不包括在经济普查中的灰色收入高达5.4万亿元,主要来自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腐败、寻租行为、公共资金流失和垄断性收入的不合理分配。王小鲁等人据此推算,按城镇居民家庭10%分组,2008年城镇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差距是26倍,而按统计数据计算只有9倍。由此可见,灰色收入对拉大收入差距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公共财富流向不公
财富在政府和个人之间的转移,首先的问题是政府从社会中抽取的资源过多。
税收方面,据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的计算,中国实际的宏观税负达到31%。2005年,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报告称,在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是税负第二重的国家。
社保缴费方面,据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的研究,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按照世界银行2009年测算的实际承受税率,中国的社会保险缴费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
土地出让方面,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数据,2010年中国卖地收入2.7万亿元,增幅超70%。虽然土地出让收入不能完全视为民间财富向国家转移,但至少农民在其间的损失具有这种性质。
国家财富向个人的转移,主要是政府的再分配。按理,政府拿走的财富是可以通过再分配来平衡社会中的利益关系的,但以往的问题是,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用来进行直接投资和维持庞大行政机构的运转。前几年中央党校教授吴忠民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国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公共卫生三项基本民生指标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分别为3%、2.9%、2%,低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
近年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用房,一部分是向困难群体提供的,有利于缓解贫富差距,但另有相当一部分是向公务员提供的。在北京、深圳、杭州等地,向公务员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只有当地房价的几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在这些地方得到一套经济适用房,相当于得到上百万元的财富。
中国目前财政收入所占GDP比重已经不小,而通过再分配平衡社会利益关系上所起的作用并不大,甚至存在以再分配的方式加剧利益关系不平衡的现象,如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如退休金的双轨制等。
不过,近些年来,各级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上的投入不断加大,国家财富向个人的转移在明显增加,这对于缓解社会中的利益关系失衡开始发挥重要作用。
国资流失也是国家财富向个人转移过程中的一个严重问题。国有资产改制破产过程中,通过低估漏估、低价转让,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入个人腰包,经济学界流传的一个“比较认可”的数字是,近年来,“国有资产每天流失1个亿”。
私人财富变动不一
这当中最重要的是住房。现在整个中国居民拥有的住房总价值大约在100多万亿元。近些年房价大幅上涨,由此实现的财富升值相当可观。
笔者2009年就曾提出,在中国存在一个“以房地产为主要载体的财富形成过程”。这对贫富格局有着重大影响,以城乡差距为例,尽管去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可能有所缩小,但财富差距可能大大拉大,重要的原因就是房产价值的变动。
由房地产形成的财富升值过程,在城乡之间是明显不同的。农村居民的住房主要是自建房,难以流通,无法在市场上体现价值。而城市居民拥有的房产则可随行升值。有学者估计,城市居民大约拥有75万亿元价值的住房。尽管购买成本很难确定,但考虑到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房改房,当初价格很低,再考虑到最近两三年时间一些城市的房价差不多增长了一倍,就可以估算出,这75万亿有一半是属于升值的部分,即大约在35万亿到40万亿之间,大体上相当于现在30万亿居民储蓄余额加上10万亿股票价值的总和。
房价上涨并不完全是泡沫,部分来自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投资的渗透效应,以及由这种渗透所形成的财富效应。一条地铁修过去,附近房子马上就增值,意味着这条地铁的投资有一部分渗透到土地和房价当中。在当前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超常发展时期,实际上隐含着财富的再分配过程。但有些居民获得了由此渗透过来的财富,有些居民却没有获得,或者有的获得很多,有的获得很少。因此,如何使国民公平分享这种渗透性财富,是需要在政策层面上加以考虑的问题。
至于中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目前极为有限。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和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在2010年中国宏观经济预测与分析报告中指出,中国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仍然是工资性收入,2008年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家庭收入的66.2%,而财产性收入占比仅为2.27%。
到手的财富也在转移
最后到了人们手中的收入,甚至包括掌握在个人手中的财富,还有一个在群体间或在个人间转移的问题,这也是影响贫富格局的一个重要因素。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钟伟2004年的研究显示,群体间或个人间的财富转移在当时包括资方对劳方的掠夺,土地收益分配不均,实际的负利率等。除此之外,有几个因素特别值得注意:
资本市场特别是股市。一是直接融资。个人在股市中的投资按理本属于投资,应算在个人财富的变动当中,但中国的情况有些特殊。有统计显示,在过去的20年里,中国股市融资额达到3.7万亿元,而给予公众投资者的分红却不到4000亿元。与此同时,公司上市造就了824个亿万富翁。二是在股市交易中的盈亏。2010年中国股市蒸发了上万亿元,年跌幅达14.31%,投资者70%亏损。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曾将中国股市形容为一个赌场,“坐庄、炒作、操纵股价这种活动可以说是登峰造极”。
行贿受贿。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广东省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腐败案。据报道,在罗荫国的办公室和家中仅现金就搜出近1000万元,其中办公室所存放的现金约6万元,这些现金被初步认定为罗荫国在春节前后所收受,尚未来得及转移处理。其实,类似的财富转移渠道广泛存在,比如提成、回扣有许多就属于这一种。
价格垄断。“移动通讯与中国社会”课题组对居民使用手机状况的调查显示,手机资费占居民收入的5.43%,在年收入不到一万元的手机拥有者中,更是占到了10.31%。世界银行2007年的一份报告中认为,受高通讯费的影响,中国成为全球物流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
人情往来。这方面既缺少相关的统计数据,也缺少系统的调查数据,但推断应当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如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2010年进行的百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2010年1月~10月,人均人情费支出达686.39元,比购买食品支出多48.54元,比购买衣着支出多413.68元。这当中有一部分会互相抵消,但在不同地位人们的人情往来中,远不是对等关系。
除前述财富转移路径外,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还应当考虑到国与国之间的财富转移。据2008年的数字,仅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4个公司4年海外分红就超过1000亿美元,而中国内地全部上市公司在此前18年里给全体股民的分红总额才刚刚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
(作者为清华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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