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以城乡二元为代表的畸形经济体制、意识形态歧视和失误的经济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中国目前的 2.26 亿位农民工,实际上承担着中国经济腾飞、城市经济社会顺利运行的极其重要力量,但是进城后几乎全部没有自己的住房,而且被我们的媒体一再报道学习“三个代表”很有收获的有关部门并没有把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列入发展与改革计划,也没有为农民工住房拨出财政专款,更没有动工兴建农民工住房。至于城里为数不多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由于是为城市里的国企下岗工人、有城市户口的弱势群体盖的,并不面对农民工,即使面对了,农民工也买不起。那么,农民工在城市里到底住在哪里?
一是住在公共场所。 我们知道,许多农民工进城后在找到工作前,如果没有亲戚朋友可以接受短期投宿, 而且又没有钱可以住旅馆宾馆,那么他们也就大都住在本来为城市人设计、建造并管理的公共场所。例如,火车站和汽车站候车室就是农民工的首选居住地,只是城市里的那些有关部门管理人员一到夜晚就不再“铁面无私”地撵人,以此“为家”酣睡的农民工的美梦就不会“破灭”。公路桥下、街道屋檐下等也是农民工次选居住地,只是常常受到人见人怕的城管们的驱赶。当然,农民工最好“过”的是在夏天进城,因为不用担心天气,广场上、马路边都是可以解决睡觉问题的好地方。
二是住在建筑工地的工棚或未竣工好的建筑物内。 所谓工棚,一般是指建筑工地搭建的存放钢筋、水泥、塑料管等建筑材料的临时性的简易棚子,大都是水泥瓦(石棉瓦)作顶、草席竹席挡墙,具有夏不隔热、冬不御寒的典型特征。至于建筑工地里未竣工好的建筑物,就更是 农民工们比较好的栖身地了。 应该说, 农民工进城有工棚住、有未竣工的建筑物住,还算是幸运的了。我们知道,许多农民工进城后只有找到了 建筑工地的打小工的工作,才有工棚或未竣工的建筑物来住。
但是,工棚或未竣工的建筑物并不适合有体面的人来居住。童大焕先生说的很对, 那些临时性的工棚和集体宿舍,长年蛰伏在城市未建成的高楼大厦的阴影里,拥挤不堪、混乱不堪、肮脏不堪,大多数长年没有阳光也不透风,冬冷夏热。工地的噪音、粉尘就是他们最亲密的伙伴。还有一个很糟糕的问题是, 未竣工的建筑物往往伴有阴暗潮湿,特别是哪些刚装修后的房屋, 甲醛等有害物质尚未被吹散,对身体有毒,这是所有城里人都懂得的常识。而在没有房子住的情况下, 农民工也就只能睡觉第一、健康第二,以至于不能顾及健康了。
三是住在雇主提供的集体宿舍里。 雇主能提供集体宿舍,当然是农民工求之不得的“天上馅饼”。既然是馅饼,也就有个代价问题,由此也就不能不出现两个后果:一是受建筑成本限制,这种集体宿舍不可能象城里人住房那样有的必备空间,往往是高低铺,过道狭窄,连城里人早已传为记忆的筒子间的条件也没有,甚至于连摆放东西的地方也没有;二是没有了个人的隐私空间。此外,有的老板可能考虑的是提供了集体宿舍,就可以让农民工节省时间来加班加点的干活,那当然是很划算的事。
四是住在雇主家里。 住在雇主家里的一般都是家庭媬姆、护工等。因为要照顾小孩、老人、病人等,雇主也就不能不让农民工住到自己家里。应该承认,随着社会进步,城里雇主的道德观念已经有了不小的进步,对家庭媬姆、护工等的态度,有了一定程度的平等。但是就整体上看,就多数人来看,对媬姆、护工都保留了不平等的传统歧视观念,经常给脸色看,使其饱受寄人篱下之苦。
五是住在底下室。 据说,有的明星刚到北京等大城市谋生时,由于囊中羞涩,也曾经住过一小段时间的地下室,被传为艰苦创业的佳话。但是,对于不具有明星般天赋,又没有城市社会地位的农民工来说,能找到地下室住真是他们的万幸。这是因为,城市的地下室供给不足(而不少单位的地下室不是用来住人的,而是用来停放汽车的,被称为地下车库)。此外,还遭受到出身农村、工资水平低下的大学生、研究生们在租用时的价格“竞争”。
六是住在城中村。所谓城中村,简单的说就是城市中的村庄。中国的城中村,特指在城市急剧扩张中, 政府行政和开发商尚未能够征用并强拆的农民住房群。由于囊中羞涩的农民工,刚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及其他社会群体租住的巨大需求,把握商机的农民们纷纷把现有住房自行加高加大,从而形成了“城中村”。
我曾经研究过 城中村,得出了城中村是进城农民工的“天堂”的结论,论文发表在 天益网 2007 年 5 月 8 日 。照我看来,城中村是农民工 进城后 首选的落脚点、居住区和属于自己的“家”;是承受得起的专业化分工服务的小社会;是以农民工为代表的群体接受劳动技能培训的“大学校”;是农民工对外联络和信息交流的“大网络”;更 是农民工精神安慰、娱乐和文化生活的“卡拉 OK 厅”;当然还是农民工寻求帮助、自组织和自我管理得很好的场所。
令人遗憾的是,地方政府、城里某些富人和个别学人却表现出对城中村的无比仇视,几乎全国各地的城市都在强拆城中村。
地方政府之所以非常仇视城中村,一而再、再而三地指责城中村,原因在于城中村对于他们没有任何的好处。而且,在地方政府眼里,城中村俨然就是影响他们执政形象的“罪魁祸首”。如果我们再深一步分析,对于地方政府的有关官员来说,改造城中村却有着非常多的好处:一是“大大提升了”个人的执政形象。我之所以在此处打了一个引号,就在于这是官员们自己的感觉,老百姓并不认同;二是由于改造城中村利润奇高,开发商个个垂涎三尺,因而就可以官商合谋,或利用招标投标,或利用审批项目,或利用质量监督等等,捞取个人的好处。
许多学者指出,按照国际上公认的现代化国家、现代化城市的衡量标准,城中村是题中之义,是应该存在的,是不可以非议的,是应该受到尊重的。中国政府官员心目中那种“城市不可以让城中村存在”、“城中村影响城市形象”等认识, 并不是现代化国家、现代化城市的衡量标准。照我看来,城中村不但不影响城市形象,而且是一个城市发展过程的真实写照、正式记录,因而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意义,不但不可以人为的消灭,而且应该好好保存、保护。
通过城中村把我们的发展历史保留下来,其意义是不言自明的。对于我们的后人,城中村所体现的历史真实、历史沧桑和历史之美,是他们用任何方法都不能复制、复原的。在此,有一个如何评价城中村之美的问题。照政府的官员来看,城中村是不美的,而照农民工看来,城中村却美的很!而且照历史学家、古建筑学家们看来,城中村完全是一个时代的宝贵记录,因而是美的。遗憾的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期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破四旧”等极其错误的理论指导下,几乎所有的城市的历史性建筑都不同程度的遭到了破坏。改革开放以来,在所谓建设新的城市的动力驱使下,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在拆旧城,建新城。拆旧城当然容易,但是旧城区里的那些历史过程中的建筑,也一同随着推土机的轰鸣而被“铲除”了。而新建的城区,几乎清一色的钢筋水泥楼房,毫无特色。
为城市建设、城市居民生活乃至国民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在城市里却没有属于他们自己的住房,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表现了我们社会对农民工的歧视!表现了我们社会的畸形发展!遗憾的是至今这一问题没有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有的学者还为这一不合理现象寻找理论根据,真是悲哀呀!
农民工在城市没有住宅,引发了一系列难以克服的问题与悲剧: 一是严重的社会不公平,可能导致农民工们的怨气、不满和仇恨逐渐滋生,最终引发社会动荡;二是可能导致城市里居民的心态畸形发展,使他们误认为农民在城市就不该有住房,就应该承受与城市的居民不一样的生活待遇,就应该永远作二等公民,久而久之,就将成为农民和社会弱势群体起来革命的对象;三是背井离乡的农民工每年的春节等假日的回乡所造成的交通紧张,形成了一道有辱中国光辉形象的地球奇观;四是农民工在城市、妻儿老小在农村的两地分居,造成了家庭成员不得团聚、夫妻性生活长期压抑、子女长期不得父母亲爱等悲哀悲痛景象,是不人道、反人道的,不是一个正常社会应有的。
我呼吁,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把农民工进城的住宿问题, 尽快提到议事日程,发展与改革部门要赶快列入规划,财政部门要赶快拨出资金,建设部门要赶快建设!这不但是普世价值观中的人道主义的题中之义,也是一个健康社会人与人平等的题中之义,更是我们主流媒体高唱的“风光这边独好”的必备条件。而且,解决 2.26 亿农民工的住房难问题,可以拉动内需。如果一个农民工住房按 10 万元估算, 2.26 亿农民工的住房就要有 20 多万亿元的投资。此外,农民工在城市有了住房也就有了家,也就成为了城里人,这不就是农民市民化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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