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润增长曲线是一条陡峭的上扬线,而农民工工资增长曲线却是一条水平线。不少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与企业利润“绝缘”,尽管许多企业十年来规模和效益大幅增长,但农民工普遍反映“基本工资十年几乎没有涨”。一些农民工反映,企业主视工人为机器,认为工人没有资格也不应该分享企业财富的增长。有企业主公然说:“办企业的资金是我出的,投资风险是我承担的,我赚多少钱,同你们没关系,凭什么同我分享?”还有企业主说:“别对我说你在企业贡献了多少年,你可以随时走人。我们的关系仅限于,你干活,我支付工资。”
(《新华每日电讯》4月14日)
近年来,有两亿多农民工在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这是有目共睹的。然而,农民工除了得到比种地略高一些的收入外,没有得到普遍的尊重,没有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仍是一个最无助的弱势群体,没有一点国家主人的感觉。农民工的所得与奉献极不协调,别说法律规定的同工同酬、按劳分配等无法享受到,就是低廉的工资不拖欠也得念阿弥陀佛,这低廉的工资还是“有法可依”的。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说,目前沿海地区加工企业大多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给员工定“底薪”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涨多少,工人工资才涨多少。
世界银行的普查报告显示,在中国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费用是每月1685元,而我国农民工的“底薪”大多在1000元以下,没有加班费是很难拿到每月1685元的。按这个标准计算,珠三角农民工每周平均要工作66个小时,每月加班120个小时,才能拿到1685元工资。我相信,绝大多数农民工如果按照按劳分配原则,不加班都应该拿到1685元工资。然而,许多企业十年来规模和效益大幅增长,就是不给农民工涨工资。难道企业是私有的,农民工就不应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吗?其中的原因当然有农民工不敢维权、老板“抠”等原因,但农民工工资十年不涨,羞辱的不只是农民工和老板。
按劳分配是最基本的分配原则,让企业老板给农民工合理的工资是应有的制度设计。但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由老板单方说了算,严重偏离按劳分配原则。而政府在其中的作为极度欠缺,致使农民工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更可悲的是,前几年竟有地方官员把严重偏离按劳分配原则的低工资当做招商引资的优势!
农民工工资十年不涨,不只影响小康社会的进程,也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因此,各级政府在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的同时,更要出台制度,尽快改变农民工工资十年不涨的恶性问题。( 张魁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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