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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的重要作用和监管问题

诺特·魏霖克博士

  

  小额信贷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我们需要对其进行监管。

                       小额信贷正在快速发展

  小额信贷一般是指向穷人提供金融服务,在多数情况下是小额贷款,最早出现于70年代,由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MohamedYunus)开创。尤努斯最先尝试向孟加拉百姓提供金额非常小的、或“微型”贷款,随后建立了著名的格莱珉(Grameen)银行。

  不可否认,小额信贷的概念已被公认为一种消除贫困的有效方法,在世界范围内形成新的动力,使非常贫困的百姓,尤其是妇女,可以从事自主就业项目。过去,这些百姓被认为是不可能接受银行服务的,因为他们一般不能满足即使是最低的获得传统信贷的标准,如具有稳定的工作或可核实的信贷记录等。小额信贷使他们获得收入,开始建立财富,并最终摆脱贫困。

  小额信贷发展速度惊人,小额信贷机构资产规模已大幅增加。据小额信贷信息交换所(MicrofinanceInformationExchange)数据,2001~2006年间,小额信贷借款人的数量每年平均增长19%,平均贷款规模年均增长30%。相形之下,欧盟25国平均贷款规模增长率仅为6.4%。截至2006年末,全球有超过1100个小额信贷机构,超过5900万个借款人。

  储蓄账户也出现了飞速发展:2006年末共有6800万个储蓄账户,160亿美元存款余额。

  同时,私人机构和投资者也到小额信贷业务和小额信贷机构中,并向小额信贷机构提供大量资金。虽然没有确切数据,但据估计,2006年,全世界约有40~50亿美元投入到小额信贷机构中。具有长期视野的机构,如养老基金等,认为小额信贷机构是有吸引力的投资项目。这不足为奇,因为小额信贷的回报一般与市场平均水平一致,而风险则相对较低。另外,小额信贷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相关性较低,因此可以提供投资组合多元化的裨益。

  最重要的是,小额信贷已开始吸引越来越多商业银行的兴趣。以贷款和投资形式向小额信贷机构提供财务支持适足证明的商业银行的这种兴趣,这是第一条证据。但我认为,还有一条证据甚至更为重要,即共享银行业务中的专业知识,以及提供援助和培训。现有金融机构与小额信贷机构之间合作的增强,有助于本地金融市场的发展。例如,通过储蓄服务、各种贷款产品和保险等方式,商业银行可以帮助小额信贷机构扩展其资产组合,同时小额信贷机构反过来也会帮助商业银行扩大客户基础。另外,小额信贷机构可以借助商业银行现有的IT和风险管理基础设施谋求自身发展。

  小额信贷显著增长的另一个原因是新技术进步的快速应用。最近,我访问了一家互联网机构,该机构使私人可以向发展中国家的穷人提供贷款。贷款人可以实际见到并挑选贷款对象,资金通过一家本地小额信贷机构划转到借款人,贷款人可以定期收到关于借款人的最新信息。这使得小额信贷的好处得到最充分和最方便的体现。

  我们可以用电信业的快速发展来分析小额信贷的情况。快速创新使人们可以通过移动电话办理银行业务。对银行来说,技术创新使其可以快速审核贷款申请并核对具体信用情况。对小额信贷机构来说,这意味着一种实质性突破。众所周知,小额信贷机构的核心问题是客户基础在地域上的广泛分散化。这使小额信贷机构很难为远距离的客户提供服务,也必然增加服务成本。小额信贷机构营业成本占贷款的比例高达10%~15%,而工业化国家银行的成本不到贷款的5%。移动电话银行业务的出现,使银行在几秒钟内即可为数百万人提供服务,而无需建立昂贵的办公网络。对小额信贷机构来说,这种成本节约非常重要,因为这使它们可以降低利差收益,同时又不损害盈利性。

  这些数字代表了真正的好消息。作为一名中央银行家,我要同时关注经济增长和金融市场的安全运行。显然小额信贷机构有助于实现这两个目标。

  首先,小额信贷可以鼓励家庭从事商业活动。获得贷款可以使穷人享受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从而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增加就业。

  其次,传统金融机构不向穷人提供贷款,而小额信贷则填补了这一空白。金融体系深化和有效率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更广泛的群体可以享受金融服务。令人鼓舞的是,市场正在发挥过去只由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承担的职责。

  第三,越来越多的小额信贷机构已变成真正的金融中介机构,目前也向家庭提供存款服务。

  因此,小额信贷机构可以帮助家庭平滑长期消费水平,减少储蓄和借款的障碍。对贫穷家庭而言,这种障碍特别突出,因为这些家庭的收入通常不确定,且一般没有抵押品。同时,这些家庭的存款构成了小额信贷机构的另一种融资来源,可以降低小额信贷机构对外部融资的依赖程度。通过这些方面,小额信贷机构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深化金融市场,并增加家庭福利。

                         审慎监管机构的职责

  上述发展状况只是我对小额信贷感兴趣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源于我作为审慎监管者的职责。

  到目前为止,小额信贷的发展基本上是在监管框架之外。但作为存款人,大家都希望自己的银行是安全的,不承担过多的风险,这样你才能在需要时提取自己的存款。如果银行承担太多风险,则有可能无法履行对存款人的义务。因此,在多数国家,只有颁发了许可证的银行才可以吸收公众存款。有许可证的银行必须受到审慎监管,必须遵守许多严格规定。例如,为了对风险进行监测、定价和管理,审慎监管机构要求银行必须具备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小额信贷机构而言,保护存款人尤为重要。如果一家小额信贷机构出现困难,无法兑付存款,这将影响许多没有能力抵御这种损失人。对单个借款人及其家庭来说,这种情况可能是灾难性的。

  实际情况表明,小额信贷机构的资产组合可能会非常迅速地恶化,这也凸显了对存款人进行保护的重要性。如果一些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这会诱导其他债务人也对其贷款违约。在贷款是向一群人提供有效监管也可以增强小额信贷机构的合法性,并通过提高小额信贷机构的内部报告和财务控制水平改善其经营管理的情况下,这种不正当的动机可能特别强烈。另外,与传统银行的贷款相比,小额信贷的风险一般有更大相关性,因为其贷款组合一般是针对同质性的群体,这些人主要依赖于本地经济状况。再者,由于成本一般较高,所以小额信贷机构的财务承受力比较低。同时,在许多情况下,小额信贷机构很难在短期内筹集到新资本金。因此,对吸收存款的小额信贷机构来说,审慎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虽然多数人都认同需要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审慎监管,但目前还不清楚这种监管实际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对被监管机构来说,遵守审慎性规则可能具有很高的成本,对小额信贷机构来说负担可能尤为沉重。在某些情况下,监管甚至可能会扼杀像小额信贷这种有价值并正在繁荣发展的行业。在设计小额信贷业务的监管框架时,我们需要考虑小额信贷的特点。这些特点当中最突出的是缺乏实物抵押品。其他需要考虑的独特之处还有周转快、经营成本高、贷款程序不同等。很难执行“了解你的客户”的规定,因为许多穷人没有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我们也需要考虑不同小额信贷业务之间以及不同国家小额信贷机构之间的巨大差异。例如在巴西,小额信贷的一种流行方式是使用代理银行,或称为“无分行银行业务”。由于巴西的幅员辽阔,1999年以前,商业银行只在主要城市办理业务,没有或无法向偏远乡村的居民提供金融服务。1999年取消了若干管制,商业银行可以与非金融或非银行机构建立关系,以提供更广泛的金融服务。许多银行与当地连锁店,如杂货店、药店等,签订合约,由后者代理金融机构办理简单的银行业务。但是,金融机构本身是金融服务的最终提供者,并承担最终责任。90年代,印度则通过“自助小组”方式,使小额信贷的发展非常成功。在这些小组当中,10~20个人将储蓄集中在一起,共同获得贷款,然后再贷给小组成员。在玻利维亚,最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于1992年注册成为一家商业银行。

  尽管存在这些差异,但小额信贷监管不应当、也不可能完全另辟蹊径。对小额信贷业务实行不同的监管框架会造成国际竞争环境失衡的风险。另外,许多银行业务标准已经提供了灵活性,可以适应复杂程度、机构规模、风险程度或国际业务等方面的差异。而且,对小额信贷机构的监管可以不伤害其业务发展。有效监管也可以增强小额信贷机构的合法性,并通过提高小额信贷机构的内部报告和财务控制水平改善其经营管理。这会扩大小额信贷机构的融资渠道,扩展其金融业务,并服务更多客户。另外,在对小额信贷业务的监管指引与对其他机构的监管指引之间可能存在一种正相关关系。总之,我们应当在现有监管框架内寻找一种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在《巴塞尔核心原则》(BaselCorePrinciples)中,我们可以找到一种解决方案。为支持全世界监管机构建立并完善一系列审慎监管规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针对稳健监管建立了这样一组最低标准,涵盖诸多方面,如许可证发放、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以及其他领域。

  《巴塞尔核心原则》总计共有25个原则。但我要强调,这些仅仅是原则,不是规则,因此需要进一步的具体化。巴塞尔委员会认为,这些原则中许多也适用于提供类似于银行机构的存款和贷款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但委员会也认为,对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中的某些类别机构的监管,可能应当与银行有所不同,只要这些机构整体上在金融体系中所占存款比重不大。然而,这些机构需要有某种形式的监管,监管要与这类机构的交易类型和规模相适应。

  我们应当如何针对小额信贷业务的特点设计监管方案?巴塞尔委员会目前正在考虑。该项工作是一项集体性工作,委员会与全世界的监管机构、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联络小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以及其他相关组织通力合作。

                           结束语

  小额信贷是一项正在蓬勃发展的业务,被普遍认为是消除贫困的一个有效途径。尽管如此,小额信贷当前的市场规模仅占全球小额信贷服务估计需求的很小部分。因此,我们应欢迎扩大小额信贷机构金融服务的范围,尤其是吸收存款。

  与此同样重要的是,监管机构的职责也变得更加重要。如果我们能够认真考虑小额信贷业务的特点,同时又不破坏国际公平竞争环境,则审慎监管会有助于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巴塞尔委员会联络小组的工作在这方面将迈出重要一步。另外,充足的监管也可以增强小额信贷机构的合法性、改善经营管理和扩大融资渠道。

  通过这些工作,小额信贷不仅会促进一国的经济增长,也会丰富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的内涵。所以,与其说小额信贷是一个让“十亿人受益”的事情,不如说这是一个让“数十亿人受益”的问题!

  摘译自荷兰中央银行行长、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主席诺特·魏霖克博士2008年6月16日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荷兰国际集团(ING)举办的“让十亿人受益”(ABilliontoGainutheNextPhase)小额信贷研讨会上的演讲。


                            来源:《当代金融家》  来源日期:2008-8-12   本站发布时间:200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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