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批判和现代性建构角度看,农民经常被视为落后和消极的力量。 然而,中国农民是勤劳的,而勤劳又总是与质朴相生相伴的,这些无疑都是人类珍贵的文化品质,是我们这个纷扰的现代社会的稀缺资源。
30年来,农民的世界已经发生了诸多变化,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在未变的经济社会二元结构中,他们仍然是弱势群体,还不能平等地分享改革的成果。
回眸新中国60年的历史,在感受60年的伟大成就时,我首先想到社会中比例最大的一群人——农民。这个时候,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农民。因为共和国的历史上有农民的浓墨重笔,农民与共和国一起走过时光,走过流年,走过风雨交织的岁月。
我一直试图在个人经验和历史记忆中凝练关于农民的真情,并在理性的坐标中演绎真情。书卷生涯久未归,别来故土半相违。从上大学算起,至今已经26年多,这期间,我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我在城市获得了一片天空,离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却似乎越来越远了。然而我的思想深处,乡村小溪仍在流淌。毕竟,这里有血脉相通的联系,有深层的生活体验和绵延的记忆,有我人生的注解和表达。
中国农民的勤劳是现代社会的稀缺资源
从文化批判和现代性建构角度看,农民经常被视为落后和消极的力量。陈独秀、晏阳初等人都曾指出中国农民身上愚昧狭隘、眼光短浅的顽疾,这些都被认为是阻碍中国向前发展的重要原因。然而,这样从精英的视角去评价农民,至多是抓住了真理的一面,而不是真理本身。
在《汉书·食货志》中,曾有“辟土殖谷曰农”之说。农民身上有许多与土地相联系的品质,他们质朴无华、厚重笃实,而且历来是善良、谦卑而又格外简朴,也不长于抽象理论,很少巧佞的辞令和一切浮虚的东西。他们无分寒暑、整年地自早至晚茹苦耐劳,孜孜不息地勤奋做事,顽强地推动着小农经济向前发展。从经济学上讲,中国的农耕经济实际上是一种过密型增长,在劳动投入边际产量降到零点前,农民会持续地投入劳动,虽不能取得效益的最大化,但能够实现总量的最大化,从而克服生产力低下的困难,应付沉重的人口压力。
千百年来,农民像牛一样勤劳,像土地一样奉献,像野草一样生生不息。他们是草根群体,是无数的弱者, 然而“弱者的力量”汇集在一起,就成了谱写或者改写历史的力量。没有农民,英雄就成了堂吉诃德,理想主义者就会在思想森林中的第一个拐弯处碰得头破血流。
今天,中国农民的勤劳和奉献甚至超出人们的想象。这些年,我去过印度、南美多次,相比之下,中国农民的勤劳更为这些国家的农民所远远不及,这是中国发展最可靠的基础。中国农民是勤劳的,而勤劳又总是与质朴相生相伴的,这些无疑都是人类珍贵的文化品质,是我们这个纷扰的现代社会的稀缺资源。
改革源于农民的诉求
20世纪上半叶,“革命”是中国政治社会场域中最重要的关键词。然而,没有农民的支持,没有农民的流血牺牲,就很难取得革命的胜利。毛泽东认为,“中国这个国家,离开农民休想干出什么事情来。”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说,“几万万农民从中国中部、南部和北部各省起来,其势如暴风骤雨,迅猛异常,无论什么大的力量都将压抑不住。他们将冲决一切束缚他们的罗网,朝着解放的路上迅跑。一切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土豪劣绅,都将被他们葬入坟墓。”摩尔在《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中指出,“在中国,农民在革命中的作用甚至超过了俄国。他们为最终摧毁旧秩序提供了炸药。”
新中国成立后,工业化成了崇高的国家目标。广大农民在经历了流血阶段后,又马不停蹄地拉动了国家工业化的重轭,默默地作出奉献,进入了流汗阶段。改革开放前的30年,没有农民的辛勤劳动,没有农民的“剪刀差”贡献,国家工业化就很难取得成功。广大农民帮助国家成功地摆脱了低收入国家发展初期所共同面临的投资不足的难题,逐渐建立起独立完整的民族工业体系,维护了中国政治和经济的独立,强化了中国在国际交往中的权利基础。
1978年以来,中国进入了改革年代,而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不仅以较大的贡献份额推动了农业的高速发展,而且给整个中国经济带来了希望和启示,为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提供了契机。如果没有农村承包制和稍后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对传统体制的冲击,就很难引进今天如此之多的市场机制,从而使资源配置的基础发生如此之大的变化。可以说,正是由于有农村腹地的有力支持,中国从计划走向市场的经济体制改革才获得了成功,并在世界范围的改革大潮中一枝独秀,令人瞩目。此外,作为一个重要的事实,改革以来上亿农民涌入城市,极大地促进了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面貌的改变。繁荣背后是广大农民辛勤的汗水。
国庆60周年之际,比较改革开放前后的两个30年,无数的事实给了我们无数的理由来高度礼赞改革。而改革的启动,农民有首功一件。1978年冬天,小岗村农民冒险签订了一份契约,启动了“包产到户”的到来。因此,我们更应该说,改革源于农民的诉求,它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
由农民到公民是历史的重任
改革开放30年来,农民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获得了进入市场的权利, 获得了流动和从事非农产业的权利,还获得了村民自治的权利。改革前,由于统得太多、管得太死,农民缺乏的正是这一组核心权利;而今这些权利的获得,就为农村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特别是在200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2004年开始,中央连续6年出台“一号文件”,对农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从过去的“以农养工”转向“以工补农”,着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几年来,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提高粮食收购价,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发生了一系列善政养民式的政策变化。2003—2007年累计投入超过16000亿元,2008年超过了6000亿元,2009年进一步达到7161亿元。
在获得上述权利和政府财政支持后,农民的境况有了明显改观。比如,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2008年的4761元,农民衣食住行的变化随处可见,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也较之过去有了不小的进步,同时农民的精神状态也有所提振。
但是,正如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那样,“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 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在肯定30年来农村改革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有担忧。比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在不断拉大,1978年二者差距为200元左右,2008年已经超过10000元,一些农民还没有脱贫,生活还很艰难;农民因征地而导致利益被侵害,甚至变成无地、无业、无岗的“三无”人员;农民工流动20多年,仍不能在城市落地,他们苦干两年的工资也许抵不上自己亲手所建的一平方米房子;农村低保标准偏低,有时还不能瞄准对象;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迟迟不能建立,一些老农的处境令人忧虑;一些地方农村文化生活贫乏,“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自然古朴的生活里几乎没有文化的新意。
可以说,30年来农民的世界已经发生了诸多变化,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在未变的经济社会二元结构中,他们仍然是弱势群体,还不能平等地分享改革的成果。罗尔斯在其著名的《正义论》中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基础, 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为了实现正义,我们应该保证“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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